男人要挾要將做愛錄像上彀 逼情婦服藥他殺

2008年04月29日15:03起源:中國消息網吳志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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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噴鼻港明報報道,噴鼻港一名40歲已婚司機與23歲女同事有婚外情,女事主往年檢舉對方有妻女後提出分別。但男方仍苦纏,多番要挾事主會將其性交短片放上彀,更傳短訊予事主母親問“想不想看戲”。女事主服藥尋逝世獲救,其母實時發明報警。

原告謝文才(40歲)28日在不雅塘法院認可4項刑事恫嚇罪,控罪指原告於往年7月30日至8月15日,四度要挾23歲女事主,行將做愛的視像檔案宣佈,意圖使事主作出不用要行動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3日判刑,以索閱原告的精力、心思、傳染感動官及社會辦事令陳述,其間還押小欖精力病中間。

辯方求情時說,原告原為特區當局外判司機,事發後已遭辭退,更患上抑鬱癥,須按時到結合病院精力科覆診。辯方續稱,原告任職收銀員的前妻,往年2月了解丈夫婚外情後請求離婚,但現時已諒解原告,盼望能與他一同撫育7歲半的女兒。前妻28日也有到庭支撐原告。

辯方指出,原告過後深感懊悔,向事主公然道歉,而所謂光盤及裸照並不存在。

案情指出,二人於2004年2月相戀,愛情保持3年後,事主發明原告本來已婚遂提出分別,但仍遭原告苦纏。

往年7月15日,事主母親收得手機短訊指“想不想看戲”,稱已將其女兒的性交短片放上彀。10天後,事主發明辦公室桌面有光盤,原告致電稱:“此次沒有,但下次有戲看”,並請求事主與她產生性行動,事主謝絕。往年7月30日至8月10日,原告向事主收回大批短訊,聲言若事主不與他性交,便公然事主裸照。

至8月14日,事主母親收到一張光盤,但內在的事務隻是不相干的影片。來日誥日,原告再發短訊予事主,揚言“會寄‘有料’光盤”。事主深受困擾,當晚留下遺書服藥他殺,其母發明後將事主送院,警方逮捕原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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